近日,网上一则行车记录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热议,画面中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疑似“斗气驾驶”,不少网友留言追问事件真相与处理结果。针对该情况,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柳北大队快速介入、全面核查。
经民警向双方当事人逐一核实,该事件并非恶意斗气,而是一场因行车礼让引发的误会。事发时,驾驶员彭某驾驶桂BA87***车辆右转弯时,未按规定避让直行车辆,引发直行车辆驾驶员、视频发布者覃某的不满,便开窗辱骂对方。彭某误以为对方要追赶自己,为了避开矛盾便急于超车驶离,最终呈现出“别车斗气”的视觉效果。事后覃某也承认,自己当时行车中情绪过激、说话语气过重。


对此,柳北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彭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 驾驶机动车右转弯未避让直行车辆,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 在法律禁止超车的地点超车,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

同时,民警针对覃某行车情绪过激、未经完整核实便发布视频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截至目前,涉事双方均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坦然接受处罚与教育,共同表示今后驾车会保持冷静、杜绝情绪化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提醒广大驾驶员: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遇到行车纠纷请克制情绪、理性处理,可选择报警等合法方式解决问题,切勿开“斗气车”激化矛盾。
来源/柳州交警
审核/谭彦斌 编辑/林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