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郑州的公积金支持提取物业费后
有很多宝都关心省直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
现在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来啦
包含了支持物业费等的提取、贷款额度提高等等
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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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

图源:AI生成
✅最新消息:
10月1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核心内容:
1️⃣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业务。在郑州市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职工家庭仅可选择一套住房每自然年度申请提取一次,不得多套提取,年度提取额度不累计、不结转。
2️⃣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缴纳契税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自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缴纳日期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金额。
3️⃣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取消部分提取对户籍地、社保缴存地的限制,调整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及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供有效手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及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出总额。
4️⃣上调普通家庭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
5️⃣提高重点群体贷款支持力度。养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
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44万元调整为156万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80万元

6️⃣拓展组合贷款业务范围。在商品房、存量房组合贷款业务基础上,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职工购房融资渠道。
7️⃣深化减证便民改革
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全面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行贷款业务“减证便民、一次办结”。以数据共享核验为优先原则,凡是可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再要求职工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仅在数据共享无法核验信息的特殊情形下,才由申请人补充提交佐证材料
其中物业费和暖气费的提取
是大家之前咨询的比较多的
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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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暖气费等提取

✅提取额度
物业费、取暖费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分档核定:
90m²(含)以下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24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2100元;
90m²—144m²(含)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38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3200元;
144m²以上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43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3700元。
车位管理费实行统一定额标准,每个家庭年度提取额度1500元。

图源: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
✅办理资料
(一)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本人名下I类银行储蓄卡;
(三)缴存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材料原件;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五)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注意事项:
仅限郑州市房产办理该类型提取业务。
每个家庭仅限选择一套住房办理该类型提取业务。
每个家庭一年仅可办理一次该类型提取业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在冻结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的职工,若月缴存额高于月还款额,且当前还款状况未逾期,可以在公积金账户保留三个月及以上月供金额的基础上提取公积金
✅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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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嘉一(韦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