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临河区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工贸企业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近期,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工贸轻工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用空压机储气罐存在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未装设专用阀门,属于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目前,该工贸企业已完成上述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危害分析
空压机储气罐压力表前未设置专用阀门,无法实现压力表检修、泄压、调压管控,设备运行压力无法精准调控、异常压力无法及时阻断,易引发压力容器超压运行、设备故障甚至爆炸泄漏事故,严重威胁设备运行安全和现场人员人身安全。
三、处理结果
上述违法行为不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第9.2.1.3条第(2)项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应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9.2.1.3 压力表安装(2)压力表与压力容器之间,应当装设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上应当有开启标记和锁紧装置),并且不得连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
来源:临河应急
编辑:屈加曼
校对:马彦
初审:石政勇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