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朱运兵 通讯员王鸿昊 郭蓓蕾)国庆假期,荆门交警全警动员、全域设卡,紧盯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酒驾醉驾,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10月2日至6日,荆门交警查处4起酒醉驾典型案例,其中3起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10月2日13时许,荆门交警在武大线G348麻城镇全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驾驶人员李某接受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精气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称当天早上在家饮酒,自认为间隔数小时酒精已散,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荆门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10月2日11时许,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象山大道与象山三路交叉口路段,被荆门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张某某曾于2025年4月4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荆门交警查处,此次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距上次被查不到两年,张某某再次饮酒后驾车上路。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4日14时许,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老莱子路老涵洞路段,被荆门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鲁某曾于2016年3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门交警查处,此次同样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多年前的教训,鲁某并未放在心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6日23时许,荆门交警在白云大道与培公大道交叉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对驾驶人员张某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其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张某称与朋友吃完饭后,自认为夜间交警不会查车,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回家。荆门交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涉案车辆并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