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致一死一伤,指使妻子顶包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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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2026年5月1日19时许,扬州市宝应县一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轻型封闭式货车撞上同向行走的夫妻赵某、钱某,赵某被撞飞后当场死亡,钱某受伤倒地,车辆受损严重。经宝应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赵某符合车祸致颅脑损伤死亡。

事故发生后,张某指使妻子李某向警方冒名顶替。面对交警询问,李某称车是她开的,丈夫当时坐在副驾。但警方调取沿路公共视频比对还原,发现方向盘后的驾驶人是张某,而非李某,二人顶包谎言被戳穿。

张某此前因酒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此后仍无证驾驶上路。涉事车辆仅投保交强险,未购买商业险,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民事赔偿存在较大风险。李某知道“无证驾驶”会加重处罚,为帮丈夫躲避法律追究,试图“顶包”,并向赶到现场的交警坚称自己才是肇事司机。

近日,宝应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其指使妻子李某冒名顶替,意图逃避法律追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表示,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或指使他人冒名顶替,依法均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档次直接从“三年以下”跃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张某事后停车救人、主动报警,可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但其指使顶包的行为使其承担了更重的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务必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主动报警,积极配合调查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切莫自作聪明,让一次事故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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