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法定标识,但个别驾驶人却心存侥幸,收到正式号牌后仍不安装悬挂,企图躲避电子警察摄录。连日来,河东交管支队持续加大涉牌违法整治力度,连续查处多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河东交管支队卫国道大队民警在新泰路沿线执勤时,接连查处两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经核验,民警发现两位驾驶人所提供的临牌均已过期,且已取得正式机动车号牌,但均未悬挂。两位驾驶人称为躲避电子警察摄录,未将正式号牌安装,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10月9日,河东支队万新村大队民警在成林道沿线查获一起同类违法行为,一名男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上道路行驶。经询问,该驾驶人同样是为躲避电子警察摄录,未安装正式号牌,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目前,上述三名驾驶人均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涉牌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潜藏极大安全隐患,个别驾驶人妄图通过不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等“小聪明”逃避处罚,实则得不偿失。天津交管部门始终将涉牌违法列为治理重点,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科技加持等多种手段精准发力,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