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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最高每台补助30万元

我市明确
今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助标准
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
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
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资金使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适用于我市2026年度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助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国债资金下达我市后,市住建部门将会同市财政局,通过市对区转移支付方式将国债资金下达各区。加装电梯完工后,由各区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最终收款人。
具体到申领流程,加装电梯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后,自《厦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登记表》登记机关盖章落款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最终收款人应按属地住建部门受理要求备齐并提交相关资料报区级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区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最终收款人。
《工作指引》指出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监管
严防虚报冒领、资金浪费、挤占挪用
已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助清单的
加装电梯项目
不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加装电梯项目应符合
规划、建设、消防、电梯使用等
法律法规要求
将压实加装电梯项目相关企业
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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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袁舒琪 封面图:林铭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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