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解锁”新用途 装修、缴纳物业费都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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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2026年10月1日起,银川市正式施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新增自住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使用场景从传统的购房、还贷、租房,延伸至房屋翻新、日常居住管护,切实减轻市民住房消费压力,让公积金惠民红利落地生根。

此次政策精准对接群众新房装修、旧房提质、日常物业缴费等刚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传统的购房、还贷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到住房消费的日常环节,缴存人的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

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无未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可选择家庭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新购住房需自2026年9月20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过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满10年,缴存人夫妻双方累计装修提取金额不超过10万元。缴存人及其配偶均最多可以申请一次装修提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缴存人名下有多套自住住房符合装修提取条件,缴存人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家庭名下某一套住房申请装修提取。

同时,业务办理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新购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既有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前往柜台,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即可申请。

除装修提取外,银川公积金新政同步开放物业费提取业务,自2026年9月20日起,缴存人及配偶为家庭自住住房缴纳的物业费(含电梯费)可每年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缴存人及配偶双方每年均只能就同一套住房物业费申请提取。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物业管理费用发票(开票日期需在申请提取时点1年内)。

目前两项业务通过预约住房公积金柜面窗口办理,线上办理渠道正在同步开发中。市民可通过“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服务号预约办理:“进入公众号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在线预约,选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勾选'提取'业务,选择对应时间段与办理网点,预约成功后可前往市民大厅D3区、各分中心及委托银行窗口办理。”

此外,两项提取业务相互独立、互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分别申请装修提取和物业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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