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鸟浪先遣部队已经来了!”近日,已有小规模鸟浪在自然保护区上空盘旋、翻涌,《逍遥游》又将照进现实。“鲲鹏相约”空中奇观已经来临,那么无人机到底能不能飞行拍摄?
答案是肯定不可以!
2026年9月20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优化后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试飞空域范围的通告》,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部分区域被划分为管制空域,均不能起飞无人机。

注意,是管制空域!!!真空120米以下也不能飞!
简单来说,无论是去年观赏“鸟浪”的“黄河口观鸟温情驿站”,还是现在的“东营文旅天鹅”,或者是黄河口生态旅游区、东八路知青小镇路口附近等等,都是管制空域,一米都不能飞!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东营市公安局自然保护区分局,近期已办理多起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案件:
1
8月7日,东营籍王某,因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被行政处罚;
2
9月3日,北京籍孙某,因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被行政处罚;
3
9月4日,东营籍高某某、贵阳籍于某某,均因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被行政处罚。

保护区不是无人机的“试飞场”,随意起飞会惊扰候鸟,破坏自然栖息环境。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摄影爱好者、无人机爱好者,尤其是热爱高空拍摄“鸟浪”“潮汐树”“红地毯”“珍稀鸟类”的朋友们,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观鸟、赏景,严禁放飞、使用无人机,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道德自觉。文明观鸟,守住生态底线,贵在文明自律,需要你我共同遵守,“鸟浪”奇观需要大家共同守护。
来源 | 自然保护区分局
编辑 | 张艺云 刘铮宇
审核 | 聂海红 姜 宁
东营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