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住建局公布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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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集中通报4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例。

此次通报涉及“先建后招”、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招标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10月9日,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的通知》(长建函字〔2026〕92号),旨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案例一为长治市某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安置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先建后招”典型案例。该工程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项目开评标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

项目实施单位山西某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先行组织施工,涉嫌“先建后招”问题。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26年6月23日将问题线索向沁县纪律监委移送;同日,向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

案例二为长治市某区道路环境优化与停车改善EPC总承包工程“先建后招”典型案例。该项目在招标前,某段道路先行组织了施工,涉嫌“先建后招”。

针对该问题,长治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3月13日向长治市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移送,2026年3月20日向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2026年5月,长治市城市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项目招标人处罚31604元。

案例三为长治市某县育才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典型案例。评标过程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田某等4名专家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情形,存在未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长治市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禁止田某等4名评标专家在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10月24日。

案例四为长治市某中学改扩建初中教学楼工程“招标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典型案例。2025年12月15日,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以合同签订前核查发现“中标人投标文件存在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符的问题”,未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未开工建设。同时,该项目评标委员会存在“对依法应否决投标未否决”问题。

2026年6月25日,长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长治某中学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魏某、副组长张某某、郭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对长治某中学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负责日常事务的办公室主任郭某某进行责令检查。

2026年8月5日,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决定禁止洪某等5名评标专家在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至2027年3月11日。

来源: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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