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批、农贸市场食安监管再升级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配齐配强食品安全人员

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

入场食用农产品应检验合格

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快速检测、过程控制等环节开展检查,全面压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农产品进场前

先过“快检关”

日前,在位于金普新区三十里堡街道的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监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每天在各地采购商陆续进场前,市场早已完成全方位食品安全查验工作,为农产品安全入市筑牢首道防线。

所有进场果蔬必须经过快检筛查,合格证与检测结果双达标才能上架。

据市场负责人介绍,市场所有商户新进批次农产品,均需提交承诺达标合格证方可入场销售。每日开市前,市场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农产品抽检,在原有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残快检基础上,又新增了甲醛、二氧化硫等检测设备,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并针对风险较高的品种增加了抽检频次。

同时,市场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精准采集、动态留存商户进货查验、产品溯源及销售台账信息,大幅提升食品安全追溯的效率与精准度。

市场监管部门

织密“菜篮子”安全网

据悉,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前期督查发现的进货查验不严、索证索票不全、“三防”设施落实不到位、经营操作不规范等共性问题,部署全市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严格监管促使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规范化、标准化。

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每日检查、每周排查、每月调度并存档备查。

严格入场查验,审查入场者许可证或备案信息并建立档案,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列明退市条款。对无法提供质量合格凭证的,须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方可入场。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抽检快检。市场开办者还要加强巡场自查、设施设备管理、分区经营和应急处置。

规范商户经营行为

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如实登记进货台账,凭证保存不少于六个月,企业食品台账保存不少于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两年。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下一步,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加大重点品类抽检频次,聚焦群众高关注度、高投诉率农产品,强化风险监测,对不合格食品追根溯源、从严查处,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依法严肃处置。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图片:井惠群 左莹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美编:张欣

编辑:王辰

校对:鞠传强 滕永梅

主编:单淼

监制:王劲钢 高忠华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