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女子被人撬开窗户带走?律师回应:强行带走拘禁已构成非法拘禁,家长签合同不等于同意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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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重庆一戒网瘾机构引发关注。31岁女子付婧被父亲以“旅游”为由骗走,随后被四名自称某技术学院的人员撬窗强行带走,并在重庆赋苗青少年成长实践中心被拘禁159天,期间遭教官殴打致轻微伤。

付婧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遭侵犯为由,将重庆赋苗及涉事教官李某某起诉至法院,索赔99900元。10月10日,本案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机构方认可殴打事实,但辩称教官行为属职务行为,仅愿赔偿1.5万元。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解读。律师表示,机构人员撬窗闯入家中,强行带走并拘禁159天,从刑法角度来讲,这完全构成非法拘禁。

律师同时指出,本案需要结合背景综合认定——机构人员介入有一个前提,即家长与机构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并支付了费用,相当于受家长指派、受家长委托来矫正。

律师进一步分析,家长签合同交钱不等于同意了机构的强制管理。关键在于家长签合同时,是否了解机构是通过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体罚的方式进行管教。如果家长事先知道,那么家长也没有权利替成年子女签订所谓的“矫正合同”,因为合同内容存在违法犯罪嫌疑,打着合法旗号从事违法行为。在《民法典》上,该合同内容不合法,属于无效合同。

关于机构资质,律师指出,要看机构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办学、从事教育等方面。如果有这方面规定,必须先取得教育部门许可。如果只是从事对成人的非义务教育辅导,可能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如果经营手段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对学员进行体罚,无论是否经过审批,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即便有合法外衣,本质上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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