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三类人员,每人补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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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深圳近日启动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相关人员后,可按规定获得补贴。

三类人员可享受,每招一人补贴千元

根据政策,企业或社会组织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发放1000元。补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企业收到短信确认后即可领取。

补助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原则,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校核后主动发放。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以短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发送是否接受补贴的确认信息。企业或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反馈确认后,补贴信息将推送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经办机构主动将资金发放至企业或社会组织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

企业或社会组织应留意来自【政务短信平台】【广东人社】的短信通知,并按短信格式要求回复是否领取。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步设立线下窗口,未收到“免申即享”确认短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可前往咨询和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相关人员时间,按招用人员在申领单位首月参保时间确认。对于2026年招用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毕业时间不早于2024年。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单位享受,或同一单位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或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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