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住宅的公共空间品质将进一步提升。
10月12日,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关于本市住宅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意见(试行)》近日发布。该意见提出,优先在存在地形高差、滨水沿线或位于轨道“微中心”的居住用地开展抬板设计,在架空层设置停车、配套公服、市政设施、下沉庭院、邻里空间等。
所谓抬板设计,是指通过底层架空抬高建筑主体,以抬板平台面层作为住宅建筑室外地坪及公共活动空间的住宅建筑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将小区整体“垫高”,建筑落在架空的平台上,平台之下形成开放的“板下空间”,用于设置停车等功能,平台之上则是居民的居住空间。
《意见》提出,因地制宜开展抬板设计,优先在存在地形高差、滨水沿线或位于轨道“微中心”的居住用地开展抬板设计。各区应对拟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居住用地进行场地分析,结合城市设计研判能否开展抬板设计,并纳入供地规划条件。
层数在七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可开展抬板设计,以此丰富住区配套、实现立体分层、达到人车分流,并提升住宅社区的景观效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七层以下的小区配套设施规划相对较少,常规模式就可以满足相关需求,无需采用架空抬板设计,这样也可以避免空间闲置。
对居民而言,抬板设计带来的好处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服务配套品质,让小区更有活力。释放更多空间,结合居民需求灵活布局便民商业、文化休闲、健身运动、养老服务、停车等功能,拓展丰富便利的居民活动场景,持续提升社区宜居性。
二是有助于塑造立体景观、丰富空间体验,让环境更宜人。结合下沉庭院、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塑造步移景异、开放多维、富有生机的花园底盘,实现居民推窗见绿、下楼入园的宜居体验。
三是增强城市与社区连通性。鼓励社区衔接城市交通网络,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居民可从地铁出入口、小区入口经风雨连廊或地下空间直达住宅楼栋,舒适便捷、不受天气干扰。
抬板设计还有助于营造更大、更优质的社区公共空间,丰富社区配套。《意见》提出开展空间复合利用,实现功能垂直混合,鼓励抬板架空层开展功能复合利用,设置除居住功能以外的停车、配套公服、市政设施、下沉庭院、邻里空间等,实现与抬板平台以上居住功能的垂直混合。
在社区和城市公共空间联系方面,《意见》鼓励合理设置慢行连通空间,增强社区与城市的连通性,方便居民绿色出行;对于提升社区形象、丰富街道景观的社区入口大门,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鼓励社区利用风雨连廊与城市公共空间进行衔接,通过风雨连廊与入口会客厅、公共服务用房,以及项目外公共活动空间、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实现连通的项目,风雨连廊不计入项目容积率。
抬板设计的另一大优势是提升景观效果。《意见》鼓励采用下沉庭院、立体绿化等方式开展景观设计,增加社区绿色空间,做到“推窗见绿”;鼓励沿街设置面向城市行人的开放公共空间,或进行绿化景观设计,不得设置连续大面积封闭墙体。
在技术指标计算方面,《意见》明确,抬板架空层在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情况下,可根据社区实际需求,按一定比例设置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空间与非经营性空间。技术指标计算相关规则也已明确,抬板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8米。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有效期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