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两家物业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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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海市海南区消防救援局联合海南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查处两起消防控制室违规值守违法行为,对相关物业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案例一:某小区消防控制室违规值守、脱岗隐患案

违法事实:联合检查过程中,查实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在岗值守配置不规范,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且检查时段在岗持证人员临时脱岗开展小区巡查工作。该物业企业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置不完善、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未完全严格落实常态化消防值班要求。

违法依据: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持证上岗、具备相应从业条件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海南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小区消防控制室无持证值班人员,违规落实值班制度

违法事实:联合检查中查实,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在岗两名值班人员均未持有有效消防设施操作证件,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人员从事消防值班工作的违规行为。经查,小区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完好、功能正常,无硬件安全隐患。目前,该两名值班人员已主动报名参加消防资质考试,积极筹备取证工作,主动落实整改要求。

违法依据:上述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须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规范在岗履职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海南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整改隐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提醒

消防控制室是高层建筑火灾预警、应急处置核心场所。物业服务企业要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无证上岗。要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技能考试,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各单位要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守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底线。

来源:海南区消防救援局

编辑:孙怀敏

初审:王海燕

二审:杨勇

终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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