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7年乡镇街道综合救援服务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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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2026年年底前开展分级试点,并将在2027年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全覆盖。

围绕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意见》提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推进工作。乡镇(街道)需将消防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到有关内设机构,并明确专门力量承担消防工作。同时,乡镇(街道)要成立应消一体综合救援服务站,村(社区)要成立服务点,承担隐患排查、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职责,发生灾害事故及时开展先期处置。

在监管执法上,《意见》要求推行分级分类全域监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对高风险单位和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配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将被统筹调度开展排查,并建立隐患移送闭环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多产权单位要明确各方责任,对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此外,基层消防工作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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