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绍兴市新昌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11月1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新昌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12日
(内容来源:新昌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