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正股份及三名相关责任人因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收警示函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正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刘弘、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海娜、时任财务负责人张宇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天津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及刘弘、王海娜、张宇出具警示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公司及上述负责人员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花顺信息显示,广正股份创立于2004年,注册地为天津市,是一家主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创新型咨询服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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