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27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变更选点工作已启动,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可办理下一年度门诊定点变更,变更后新选点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参保居民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近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医疗机构,选择范围包括:乡镇卫生院(含所辖行政村卫生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县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其中未成年人可选择1家儿童医院;
参保职工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择1-2家门诊定点机构,如选择2家门诊定点机构,必须至少1家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门诊定点机构或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定点变更手续。
(二)线上办理
1.微信搜索并打开“粤医保”小程序

2.找到“我要办事”和“线上办理”,点击“门诊选点登记”。

3.若首次办理门诊选点,可查看门诊选点注意事项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我已阅读并同意”后点击“新增选点”。

4.若变更选点,可查看门诊选点注意事项勾选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我已阅读并同意”后在本次需要变更的那条“已绑定生效的机构信息”点击“变更”。

5.依次选择“机构所属区域”和“机构名称”。

6.“机构所属区域”和“机构名称”选定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1
如出现选点“提交失败”的情况,参保人可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2
首次门诊选点全年可以办理,选点完成后即刻生效。
3
门诊定点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变更,参保人在每年9-12月提前确定下一年的定点机构,如不作变更,则默认为原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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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伟琼
二审:陈伊菲
三审:伍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