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专项整治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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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通知,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有效打击和遏制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

重点整治对象有哪些?

跨城非法营运的7座(含)至9座(含)客车

跨城定线运输的“顺风车”拼车

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大中型客车

农牧地区非法营运及“大车少座”面包车

整治实施举措

围绕整治目标,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全面梳理线索,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强化线索布控,实施精准打击。各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握手机制”,健全非法营运线索移交互通机制。

集中整治期间,各盟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1次,并可结合本地实际加密检查频次或延长检查时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可安排人员到同级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共同值守,对非法营运预警开展联合查处。同时,各盟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分析非法营运多发的热点地区、热门线路和重点时段,推动定制客运进机场、进火车站、进景区、进学校等,指导包车客运企业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增加合规小型旅游包车供给;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排查农牧区道路客运车辆私自设置站立区、超员超载等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时序安排与保障机制

时间安排上,集中整治阶段为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2月。2027年3月以后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动态更新重点整治台账,科学安排执法计划,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执法检查频次,保持非法营运高压严打态势。

通知要求,各盟市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和旅游部门建立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协同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调整力量部署,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坚持边整治、边评估、边提升。

来源: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编辑、校对:王美玲、任静

审核:刘志远、周建军、刘波、韩颖、白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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