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南山学院东海校区有学生向媒体反映,学校要求必须购买188元的“学平险”,但家人已为其购买过相关保险。辅导员在群内反复催促,甚至直言“交这个钱等于配合工作”。事后,校方回应称,自愿投保并非强制,系辅导员表述不当,将进行核查。
事件看似是一桩由“不会说话”引发的基层小摩擦,但仅将板子打在“表述不当”上,显然避重就轻。一句“交这个钱等于配合工作”,并非单纯语气生硬,而是在权力不对等语境下的隐性施压,暴露出“学平险”在基层推广中的深层异化。
在高校管理生态中,“配合工作”往往带有明确指向:买了就是“配合”,不买就是“不配合”。而对于“不配合”的后果,学生心知肚明。此前重庆某高校就曾被曝出,辅导员多次约谈不购买“学平险”的学生,以影响评优评先为由施加压力。
辅导员为何甘冒违规风险,也要如此卖力地推销一份商业保险?这背后,折射的往往是高校内部考核机制的错位。如果学平险购买率被纳入班级考核指标,甚至与辅导员绩效挂钩,基层辅导员就不得不扮演“保险推销员”的角色。他们承受着来自上级的指标压力,最终将这种压力转嫁给了学生。与其说是辅导员个人“表述不当”,不如说是考核指挥棒出了偏差。
更值得深挖的是,这种推销热情背后,是否存在真实的利益驱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专题报道“学平险”乱象,明确指出其强制销售、返佣回扣等问题,助长不正之风和贪腐。当本应是学生校园安全“平安符”的“学平险”,在个别地方异化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推广动力就不再单纯,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也被彻底架空。
事实上,关于学平险的自愿原则,政策红线一直十分清晰。早在1999年,原保监会就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投保;201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更是明文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政策三令五申,乱象却屡禁不绝,根源就在于学校既是安全教育的责任主体,又在事实上成为了商业保险的推广渠道,这两种身份之间存在天然的利益冲突。
当学校的行政权力与商业保险的推广深度捆绑,“自愿”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破解这一困局,绝不能止步于要求基层辅导员“注意措辞”,更不能靠“出事就道歉、风头过去接着推”的敷衍套路。
釜底抽薪之举,在于彻底斩断行政权力与商业推销之间的利益链条。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管,将违规推销“学平险”纳入教育乱收费的问责范畴,对查实的强制摊派、利益输送行为严惩不贷;另一方面,高校必须回归育人本位,将“学平险”推广从辅导员的考核指标中剥离。学校可以尽到风险提示和安全教育的责任,但买不买、在哪买,应当完全交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自愿”二字重千钧,不应沦为应付检查的空文,更不能在权力越界中落空。唯有把选择权真正还给市场、还给学生,学平险才能回归其保障学生平安的初衷,而不是成为裹挟学生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