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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然而,部分驾驶人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律严惩。10月9日,通江县公安局诺江派出所查处两起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现以案释法,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案例一
10月9日,诺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询,朱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朱某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案例二
10月9日,诺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询,谢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谢某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安全警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未经专业培训,缺乏应急处置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平安通江
编辑:杨依雯
校对:周 慧
责编:郭姝艳
审核:袁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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