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酿事故

城事通
 来自北京市

近日,金山一名男子因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驶入机动车道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引发一起交通事故。经金山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三大队调查认定,该男子负事故全部责任。

金山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三大队此前接群众报警,称其驾驶机动车在新村路路口等红灯时被一辆非机动车剐蹭。民警徐意超赶到现场了解到,报警人驾车沿漕廊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村路路口等待信号灯时,卢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一路摇晃行至车辆处,与等候信号灯的机动车发生侧面碰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车损。

民警向卢某了解情况时,发现其回答问题含糊不清,身上有浓烈酒味。随后,民警对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民警回看路面公共视频还发现,卢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民警认定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交通安全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骑行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勿酒后骑行、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骑行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要因一时侥幸违法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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