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被罚670余万元,涉及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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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监能罚字〔2026〕40号)显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在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上水库主坝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上水库进出水口第2级边坡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被罚款人民币6708564.68元。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第十一条。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由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国内水电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07年换股吸收合并控股股东,完成主业资产整体上市。2021年,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股票终止上市,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记者 江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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