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燃气安全整治案例:非法经营液化气被罚5.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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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推动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加强执法案例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将在本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典型执法案例。

淮安洪泽查处吕某某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案。

2025年6月5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以及东双沟镇政府检查发现,吕某某在东双沟镇青云居委会六组25号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28只,涉嫌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

经询问调查,吕某某违法事实属实,证据确凿。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洪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吕某某作出罚款5.0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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