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广州的秋天依然闷热。李宇(化名)拿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
9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及医疗补助费共计约11万元。
但他没想到,这只是另一场漫长消耗战的开始。
公司拒绝执行裁决,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宇也随即起诉,案件进入一审。
彼时,李宇已是胃癌晚期患者,医生告诉他若是预后不好,生存时间只剩下10个月左右。
“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官司。”他说这话时语气平静,“届时人在不在都是未知数。”

受访者供图
确认胃癌后突然被公司辞退
李宇今年33岁,在广深销售行业摸爬滚打近十年,手头积累了不少客户资源,长期是所在公司的销冠。今年1月,他经过三轮面试,薪资上调20%,慎重跳槽入职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大客户销售,试用期六个月,月薪约一万六。
入职后,他提前完成新人培训考核,签下了《2026年销售目标责任书》,年度合同额目标160万元。
李宇提供给记者的考核打分表显示,多个核心业务能力项目上,他都是合格。唯独“开单”这一项,还是零。
“销售开单需要周期,尤其是在大客户销售领域。”李宇给记者展示了公司系统的截图,上面记录着三家客户商机的推进进度。“客户明确表达过意向,我们开会时也讨论过可能在什么时间成交。”
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时间。
5月20日,李宇因腹部持续胀气去医院做了胃镜。他每年都做体检,入职体检也没有任何问题。但这一次,结果犹如晴天霹雳:胃癌晚期。
“我当时症状很轻,就是有点胀,也不痛。”他说,“没想到一发现就是晚期。”
确诊后,他第一时间告诉了直属领导,随后向公司请假。公司批了15天病假。
病假结束后,他回到公司协商后续事宜,想依法使用企业职工的医疗期保障,但公司HR和领导称他“绩效不达标”。6月16日,公司通过微信向他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从确诊到被辞退,不到一个月。
“我1月到5月,考核都是通过,未曾就绩效问题约谈我,给我正常发工资、发绩效。”李宇说,“但是后来他们说正常发工资,不等于考核合格,还说我没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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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根据李宇提供的穗天劳人仲案〔2026〕5310号文件显示,仲裁庭上,涉事公司提交的核心证据是内部绩效评估表,显示李宇未开单,绩效得分5.59分,未达到转正基线要求的6分,评估表的绩效评估周期是2026年1月14日至7月13日。公司在考核周期尚未届满、距离试用期结束还有近一个月时,就单方提前启动考核、作出不合格评价并解除劳动关系。
裁决书显示:公司“未给予申请人合理的履职整改与能力提升期限”,“未举证证明已与申请人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亦无法证实本次考核经过合法完备的程序”。
李宇的代理律师指出,劳动法明确要求,试用期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已明确告知录用条件,并且有客观、公正的考核程序和标准。但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只有绩效评级表,并非针对试用期转正的专项考核标准。
“所有的不合格打分、负面评价、考核结论,全部产生于我确诊癌症、休病假之后。”李宇说,“属于典型的事后倒推、事后补证。”
仲裁委认定公司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过错,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748.81元,以及医疗补助费94492.86元,合计约11万元。
裁决下来后,李宇主动联系公司,希望能尽快解决。“我不想折腾,因为身体撑不住。”
但是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公司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他们最开始说要跟领导商量,后来说已经起诉了,让跟他们律师对接。”李宇说。仲裁前公司也提过调解,说给他两三万人道主义关怀,但不提供医疗期,不承认违法解除,“命运重锤只能认了,但是他们说我工作不合格,贬低我的劳动价值,太令人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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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不认可仲裁结果并已起诉
潮新闻记者致电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确认公司已知晓李宇身患重症,对裁决结果不认可,已提起诉讼。
“我们此前有过协商,他的产出达不到公司的标准,也是我们走仲裁流程以及一审流程的核心依据。”该工作人员说。
当记者问及公司是否知道法定医疗期时,对方强调“在知晓他生病之前,早已觉得他不合适了。可能有公司操作的滞后性,但是本质上来讲,他不合适是在先的。”
记者追问此前是否有员工“不合适”的相关记录或通知时,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相关材料仲裁的时候已经作为诉讼材料提交过。”
但仲裁委已经认定,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李宇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过错。
对于仲裁裁决的约11万元赔偿,公司接电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无力负担:“我们也不是什么主打社会责任的大公司,只是民营企业。企业经营本身也有压力,没有转正,我们现在也没有能力去照顾到每一个人。”
她强调,公司愿意从“道德援助层面”给两到三倍工资,但仲裁裁决的金额“高得太多了”。
当记者问及是否考虑过长期诉讼对重病劳动者的消耗时,对方回应:“这不是公司要考虑的问题。”
据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暂无注册资本,但其总公司观远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28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2.8亿元C轮融资。
万一人走了但案子还没完,该怎么办
李宇现在申请了失业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帮他交一段时间的医保。
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目前他正在接受一线化疗,医保可以报销90%左右。但接下来换二线治疗方案,自费压力很大。
“二线治疗一次可能五六万甚至六七万,仲裁判的11万,对我来说是救命稻草。”他说,“但公司既不提供医疗期,也不履行裁决。”
李宇已经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审起诉材料。“目前法院还没通知缴费,快的话今年能出判决,慢的话可能要到明年。”李宇的代理律师说,“一审推翻的概率较小。”
但李宇等不了那么久。“医生说我可能就10个月左右,接下来要开刀手术,同时也看看身体里面的情况。”他说。“也不知道,一审、二审走完,需要多久。”
李宇的担忧并非毫无依据,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劳动者在医疗期内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上诉至二审的案例并不罕见。
“一裁两审”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在涉及重病劳动者的案件中,这一制度可能被异化为拖延工具。
对企业,起诉是权利;对李宇,时间是生命。
11万元与一场可能跨年的诉讼,落在一名预期生存期以月计的患者身上,意味着他可能等不到判决,意味着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要为一场本不该发生的官司耗尽心力。
裁决书已经到手,开庭的通知还没来。“就希望能好聚好散,依法拿了赔偿就算了。”李宇说。
来源:钱江晚报、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