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茌平这12人被抓拍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秋风渐凉,秋日出行

你戴上头盔了吗?

可纵使蜀黍百般叮嘱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不愿戴、懒得戴、不系扣!

01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赵*鑫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枣乡街与文化南路路口

02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张*宽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03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王*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04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唐*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枣乡街与文化南路路口

05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孙*强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枣乡街与文化南路路口

06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刘*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07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李*民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枣乡街与新政路路口

08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董*燕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朝阳街与建设路路口

09

09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赵*青

时间:2026年8月11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李*赛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10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贾*迎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11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董*海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枣乡街与文化南路路口

12

违法曝光

Exposure

姓名:徐*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地点:中心街与文化路路口

法律法规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第六十九条中规定,有违反本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事实证明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头部最易受伤害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保命

真实案例警示

01

未戴安全头盔

02

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对比

03

戴头盔但未系扣=没戴

温馨提醒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戴上的是安全

保护的是生命

请广大市民朋友

驾乘电动车

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 源:茌平公安

编辑:高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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