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非法戒网瘾机构野蛮生长,不能只靠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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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重庆赋苗青少年成长实践中心,又称赋苗健康产业(重庆)有限公司。该机构曾宣称专注青少年行为矫正与网瘾戒治,因多名学员指控其存在涉嫌非法拘禁、体罚学员等问题而引发广泛关注。

学员付婧向媒体反映,今年2月左右,她曾因“菜冷了不想吃饭”遭到教官殴打,后经鉴定为轻微伤。离开该机构后,付婧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遭侵犯为由,将重庆赋苗及涉事教官李某某一同起诉至法院。10月10日,该案开庭。

起诉是事后维权和追责。治理非法戒网瘾机构乱象,不能只停留在“出事后维权”的被动模式,而应建立全链条主动监管体系,彻底取缔无资质、暴力管教、违规封闭运营的矫正机构,堵住灰色地带的监管漏洞。

近年来,各类所谓戒网瘾、行为矫正特训机构的乱象多次被媒体曝光,但相关机构仍在灰色地带野蛮生长,屡禁不止。这背后存在深刻的社会、家庭与监管结构性矛盾。

现实中,部分青少年存在沉迷网络、逃学厌学、行为偏差等问题,许多家长希望通过简单粗暴、短期见效的外部强制手段快速矫正孩子习惯。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大批戒网瘾、行为矫正特训机构。

依托家长的自愿委托与所谓“监护授权”,这类机构得以开展封闭式强制管控,甚至实施变相拘禁、严苛体罚、暴力管教,学员维权极为艰难。

当前,知识与素养类培训已经建立起完善监管体系,但面向青少年的行为矫正、“问题学生”特训类机构,尽管乱象屡屡被媒体曝光,却迟迟难以得到监管部门的有效处置。这也说明,针对问题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整体仍处于边缘化位置。

从学校、家庭到社会,资源和关注大多集中在普通学生的学业提升上,对存在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矫正,长期存在部门之间“踢皮球”的困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明确,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开展相应干预、教育矫治,公安、学校、社区、家长需各司其职,引导学生改正不良行为。但法律条文落地实践难度很大,官方矫治供给也严重不足。

从业务属性看,行为矫正、心理干预、习惯矫治属于专业化教育矫正服务,理应纳入教育部门监管,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批、师资准入、课程规范与过程监管。

但现实中,绝大多数特训机构没有取得教育办学资质,不具备专业教育矫正能力,仅以普通咨询公司、企业主体完成工商注册,以商业机构身份开展教育矫正业务。

由此形成监管盲区:教育部门不认可其教育机构属性,不纳入办学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只管工商登记合规,无法约束其封闭式办学、体罚管教行为;公安、司法部门多为事后介入,只在严重伤害案件爆发后被动处置,难以实现常态化事前监管。

因此,针对非法矫正机构野蛮生长的问题,必须明确监管体系,不能继续将问题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矫治边缘化,任其在灰色地带发展。

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与帮助。家长切忌“病急乱投医”,把家庭教育责任简单外包给社会机构,幻想依靠强制管教“快速纠错”。短期暴力管控看似见效,实则只会造成更深层次的心理创伤与人格扭曲。

唯有回归科学家庭教育,重视日常陪伴、正向引导、习惯养成与心理疏导,才能从根源上化解青少年行为问题,避免孩子在粗放、功利、粗暴的外部矫正中遭受不可逆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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