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关高校毕业生,天津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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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委联合市财政局启动。

发放对象

2027届本市普通高校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残疾高校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经办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10月31日前,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包括申请人)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贷款发放证明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各院校可结合实际制定补贴申请的具体要求。

(二)审核。从10月12日开始,各学校陆续进行情况摸排,并辅导符合条件的求职毕业生在线申报。各院校对本校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各院校于11月10日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拨付。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预计年底前完成发放。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 23269977

市教委 2344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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