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榔”的诱惑——乐东公安破获多起盗窃槟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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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槟榔青果收获的季节

阳光洒满枝头,硕果累累

可就在这丰收时节

有人打起了“不劳而获”的主意

最终也为自己的盗窃行为

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涉案价值超万元!男子手持镰刀夜盗槟榔

杨某勇与吴某壮系同村村民。8月2日凌晨2时许,杨某勇驾驶电动车途经吴某壮的槟榔园,心生贪念,手持镰刀翻越果园铁门实施盗窃。接警后,黄流海岸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勘验取证工作,经现场清点,槟榔树上留有106处新鲜切口。

经乐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吴某壮被盗槟榔果实价值14840元,涉案金额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犯罪嫌疑人杨某勇归案后,对其盗窃槟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跨镇流窜多次作案 乐东警方:拿下!

黄某、罗某强、唐某鹏均为抱由镇居民,因手头拮据,密谋前往黄流镇盗窃槟榔果。

8月29日凌晨3时许,三人窜至张某望槟榔园,盗窃槟榔果约10斤,驾车返回抱由镇,以500元的价格卖给路边槟榔收购摊主。

9月20日凌晨2时许,三人再次作案,先到张某望槟榔园盗窃,随后驱车前往林某运槟榔园继续盗采,当日共盗窃槟榔果约70斤,销赃得款1572元。

9月21日凌晨3时许,三人又驾车到高某岩槟榔园实施盗窃,盗走槟榔果约20斤,之后再次前往张某望、林某运的槟榔园继续作案,本次盗采槟榔果返回抱由镇后,以1261元的价格卖给路边槟榔收购摊主。

经进一步核查,黄某有盗窃前科,曾被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唐某鹏已年满16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依法刑事拘留;罗某强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不予执行。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伸手必被抓

乐东警方

提醒广大群众

要提高防盗意识

加强对财物的保管

遇到违法犯罪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审核:郑韬

校对:吴佳仪

编辑: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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