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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红谷滩区凤蝶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红谷滩区凤蝶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凤蝶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全天候禁止凤蝶路(凤凰北大道—丰和北大道段)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二、 广大市民及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 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2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来源:南昌交警
编辑:周霓 复审:吴建新 值班主任:童孝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