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全市客运出租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客运市场秩序,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聚焦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执法,对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予以通报:
一、空车待租状态下拒载乘客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UT8230(蓝色)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李庆开展调查。经查,2026年8月13日,李庆驾驶该车辆在市南区八大关黄海路空车待租时,遇乘客搭乘前往市南区中山路附近植物园,在乘客明确告知目的地后,以“车辆已被其他乘客包车”为由拒绝载客,其行为构成空车待租状态下、乘客告知目的地后拒载。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网约车巡游揽客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BAL8329(渐变绿)号网约车驾驶员宋龙开展调查。经查,宋龙驾驶该车辆搭载2名乘客从胶东国际机场前往市北区锦凯商务宾馆,通过微信收取车费100元,无法出示该趟行程对应的网约车平台有效订单信息,其行为构成网约车巡游揽客。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故意绕道行驶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BT3179(蓝色)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江全开展调查。经查,江全驾驶该车辆搭载1名乘客从青岛北站东广场地下停车场出租车上客区前往李沧区东李村将军楼,实际行驶里程12.4公里,通过微信收取车费36元,经比对核查,该行程合理路线里程为8.7公里,实际行驶里程超出合理路线3.7公里,其行为构成故意绕道行驶。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各客运出租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从业人员规范运营、诚信服务。广大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相关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拒载、绕道、违规揽客等侵害群众出行权益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筑牢群众安全、舒心的出行环境。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