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孙红梅)在微信群遭到多次辱骂,怎么办?超龄务工受伤,误工费能不能要?10月13日,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老年人典型案例,涵盖旅游安全、名誉侵权、超龄务工、赡养纠纷等领域,以案释法,厘清老年人维权边界。
老年游客高反身亡,旅行社擅自变更路线担全责
2025年5月,张某和其妻子李某共同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川藏、青藏18天17晚老年跟团游,并和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中约定:此次跟团游,旅行社将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签订合同时,张某也向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知了李某的身体状况。然而,在旅行的第11天早上,由于车辆突发故障,领队田某决定将白天耽误的行程改为晚上,并在沱沱河自驾营地过夜。第12天凌晨,李某出现严重高原反应,被送往医务室抢救无效身亡。
法院认为,旅游合同行程中并无途经和留宿沱沱河自驾营地的约定,属于旅行社单方变更行程,且变更的行程为海拔更高、住宿条件较差、医疗服务较低的自驾营地,构成严重违约。在李某出现高原反应后,旅行社人员未能提供必要的救助措施。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签订合同时,李某家属如实告知了其身体状况以供旅行社进行评估,尽到了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和健康报告义务,李某对发生此次损害后果不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高海拔地区或高风险地区的旅游,特别是老年团,行程变更须重新评估风险并取得游客书面同意。同时,旅行社应做好应急预案,并安排专业的救助人员随行,任何免责条款均不能对抗基本安全义务。老人及家属应选择舒缓路线旅游,谨慎评估风险,如实告知病史,保留合同凭证;遇临时变更路线,要敢于拒绝,安全永远优先于行程和美景。
微信群辱骂老人“缩头乌龟”,女子被判侵权
刘爷爷与张女士原系同一小区业主,双方因小区公共管理事务产生矛盾。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张女士多次在有158名成员的业主微信群内,对刘爷爷发表“缩头乌龟”“为老不尊的家伙”“带着一群人把小区搞得乌烟瘴气”等侮辱贬损性言论。2024年10月,刘爷爷以名誉权遭受侵害为由将张女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微信群具备公共空间属性,言论会在群内广泛传播,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应守住法律边界,不能以表达诉求为由侮辱、贬损他人。张女士在业主微信群多次发表侮辱性言论,造成刘爷爷社会评价受损,已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决张女士在业主微信群内向刘爷爷发布道歉声明,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发布后不得撤回。
法官提醒,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即便因邻里、小区事务产生分歧,沟通应当就事论事,不得进行人身辱骂攻击,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本案的判决既维护了受害人名誉权,也警示公众网络发言须文明守法。同时倡导邻里文明沟通,对遏制网络暴力、构建和谐社区具有示范意义。
超龄务工遇事故,老人获赔误工费
陈某已年满71周岁,日常经营棋牌室。一天,陈某与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严某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使陈某多根肋骨、趾骨及右足股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严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向法院提交了大量微信聊天记录,并申请多名证人出庭作证,主张除医疗费外,侵权方还应赔偿误工费。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严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对陈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事发时,严某系执行工作任务,故由接受劳务一方,即某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陈某经营棋牌室因事故造成误工损失,证据充分,法院对其主张存在误工损失的诉求请求予以采信,侵权人对原告的误工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介绍,2026年6月3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并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权不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自动消灭,当前大量退休人员仍然持续劳动,尤其对于农村老人或其他无退休单位老人,劳动收入仍是其家庭重要收入来源。交通事故致伤后被迫停止劳动,收入损失客观真实,本条规定明确司法保护路径,承认老年群体的劳动价值,契合延迟退休、老年再就业的社会发展趋势。
多年隔阂亲情疏远,刑满释放老人起诉儿子
花甲老人老陈2021年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执行,2025年10月刑满释放。老陈因身有残疾、体弱多病等原因,已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晚年生活陷入窘迫困境。唯一的儿子小陈因多年的隔阂与生活的疏离,与老陈关系冷淡,对其生活不予关心照顾。为保障自身权益,老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小陈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以及每个月看望自己一次。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高龄且残疾的弱势群体,回归社会本就面临生活、社交、心理等多重困境,赡养缺失、亲情疏离更是让其雪上加霜。为能解决老人的物质需求和情感需求,彻底化解家庭矛盾,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温情司法”的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每月按时向原告支付赡养费,保障老人基本生活开支,并每月上门看望照料老人一次。
法官指出,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刑满释放人员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同样享有安享晚年、被子女赡养、获得亲情陪伴的合法权利。赡养纠纷看似是金钱纠纷,实则是亲情修复、家庭圆满、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的民生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