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存侥幸!娄烦公安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目前,娄烦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并对查获的112箱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2026年10月12日,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娄烦县公安局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组织警力在杜交曲镇某村庄一处库房内,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112箱。

经查,该库房存放的烟花爆竹未依法取得相关许可,量大集中、毗邻民居,一旦引发爆燃,后果不堪设想,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民警当即控制现场,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对其未经许可擅自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实行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储存、运输、销售。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非法制储售烟花爆竹等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辖区安全稳定。

来源:娄烦县公安局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