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
先进(群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见义勇为模范拟表彰对象
黄 磊,男,汉族,牺牲前系毕节市大方县星宿乡居民
周训才,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红旗街道居民
刘 琨,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文惠实验中学职工
杨 亚,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六龙镇居民
袁 峰,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紫金社区第二卫生室医生
袁加本,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赵锦雄,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军人
耿合显,男,汉族,毕节市威宁县草海镇居民
张明奎,男,汉族,毕节市赫章县野马川镇居民
见义勇为模范群体拟表彰对象
胡健、陈武刚群体:
胡 健,男,汉族,毕节市纳雍县曙光镇居民
陈武刚,男,彝族,六盘水市水城县化乐镇居民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武绍举,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环南社区居民
邓时贵,男,汉族,毕节市烟草公司退休职工
唐庶令,男,白族,毕节市工业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职工
谢进梨,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军人
李 笑,女,汉族,毕节市幼儿园职工
余可敬,男,蒙古族,毕节市黔西市第一中学职工,退役军人
邱骏杰,男,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军人
肖 义,男,汉族,毕节市纳雍县勺窝中学校长
李世才,男,汉族,武警西藏总队某中队服役
赵正雄,男,汉族,百里杜鹃管理区黄泥乡居民
王厚文,男,彝族,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居民
见义勇为先进群体拟表彰对象
张守卫、褚崇胜群体:
张守卫,男,汉族,毕节市大方县对江镇人民政府职工
褚崇胜,男,汉族,毕节市农业经营管理站职工
肖绍军、夏万银群体:
肖绍军,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镇居民
夏万银,男,汉族,毕节市天一绿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周荣、龙明满、王林群体:
周 荣,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龙明满,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王 林,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毕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
岳蛟、聂祥伦、朱娟、刘娇群体:
岳 蛟,男,汉族,毕节市宏盛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职工
聂祥伦,男,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居民
朱 娟,女,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卫生院职工
刘 娇,女,汉族,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卫生院职工
吉章华、李月初、闫朝兴群体:
吉章华,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李月初,男,彝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闫朝兴,男,汉族,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居民
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为加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评选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拟授予“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10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的2个5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11人、“第五届毕节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的5个14人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拟表彰人选有异议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政策法治科);联系电话0857-8617915;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112室。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编 辑|廖 玲
责 编|郑语欣
编 审|吴 芳
监 制|孟性荣
总 监制| 朱光伦
来 源|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