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辽宁省已落实两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共计1.02亿元,谋划实施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162处。其中,重大项目8处、较大项目63处、一般项目91处,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深秋十月,天气转凉。在抚顺抚西河水毁河堤修复施工现场,挖掘机、铲车和人工协同作业,河堤创面清理、石笼护砌加固有序进行。
在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镇黄金村,施工人员对水毁地段进行修复。
今年汛期,我省遭遇多轮强降雨,沈阳、抚顺、铁岭等地堤防、护岸、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和防洪工程设施水毁灾损较重。当前正值汛后施工黄金期,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统筹抢险救灾及水毁修复工作,在组织开展防洪工程设施灾情核查、隐患排查的同时,同步推进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申报工作。
上级资金下达后,省内及时分解指标,并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确保水利救灾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目前,省水利厅已建立周调度机制,常态化跟踪项目建设与资金使用,通过现场督导帮扶,抢抓秋冬季水利施工黄金窗口期,配齐施工力量、优化施工流程,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动项目应开尽开。
针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省水利厅明确要求从严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工程质量红线,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协同财政部门加快救灾资金支付,规范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