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减轻农村村民建房负担、保障农村建房地质安全,在充分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各驻汉地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简易化、规范化改革。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了农村村民零散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行四方联合核查工作机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地质灾害评估资质单位提供专业支持,建房村民共同参与;现场核查填写制式《评估表》,以简易核查替代专业评估报告;评估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不向建房村民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指出,该做法适用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3层及以下低层自住住宅。评估结果分3类应用:危险性小的,直接作为建房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规依据;危险性中等的,将《评估表》作为宅基地用地审批要件,村民承诺落实防治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竣工后由县(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评估单位技术人员并邀请镇(街道)参加核查;危险性大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批,引导另行选址。集中连片建房、3层以上住宅及经营性用房等,仍按规范开展正式评估。
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要严格规范操作,不得随意简化核查内容、降低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全程可追溯;《评估表》有效期2年,逾期或因地质条件重大变化须重新核查;对违规收费、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追责。(记者 沈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