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10月14日)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
为深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将启用2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时间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依法对以上路段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规范骑行和乘坐行为,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0月14日

▌来源:阳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张萌
责编/魏丽娟
审核/史俊杰

版权声明
阳泉广播电视台原创及独家新闻转载须获得我台授权,并注明来源“阳泉广播电视台”,否则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及转载内容的,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单位无关,侵权请联系删除。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晋备201701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14120190007
阳泉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353-6666015
举报邮箱:wxyqjubao@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