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3起违法案件:均涉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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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威海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威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7月16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威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威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销售钙维生素D软胶囊,并在商品详情页宣传该产品具有增加骨密度功效,实际该产品无此功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荣成市人和镇某美容院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8月4日,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成市人和镇某美容院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荣成市人和镇某美容院为宣传其销售的甘草大枣汤、启脾汤、益水茶等普通预包装食品(代用茶),委托广告经营部制作广告牌并悬挂于店内。广告牌中宣称上述食品具有调理颈椎(心悸、心律不齐、房颤、早搏等)、冠心病、乳腺病、胃肠病、肝胆病、腰部问题(腰椎间盘突出、膨出、股骨头坏死等)、前列腺等十一项功效。上述产品配料中含有食药两用物质成分,但整体仅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也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法不具备疾病调理功能。当事人无法提供科学依据证明其具有所宣称的调理功效,广告内容与产品客观实际属性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某(威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案

2026年8月17日,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威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某(威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抖音商城官方旗舰店销售一款芦荟胶囊保健食品,其销售页面中发布“拒绝添加对健康有害成分,安全更放心”等广告内容。该保健食品销售页面发布的广告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审定的内容不一致,并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威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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