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郴州,对相关炭材料企业环境问题进行督办。表面看,这是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管理粗放的行业问题;往深层次剖析,折射出县域中小民营产业治理中,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落地实践还存在短板。现象背后既有监管刚性约束不足、形式整改的问题,也存在面向县域中小民营企业环保技术、资金、审批帮扶供给不足的现实矛盾。生态环保领域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应当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坚持刚性监管杜绝形式整改,做实靠前技术要素帮扶,实施分层分类处置,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督协同联动,把督察个案整改上升为行业系统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与县域民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服务年”走深走实。
以“清”划底线:刚性监管破除形式整改
“清”是亲清政商关系的底线,体现为执法严明、监管公正、权责清晰,对违法行为坚决较真碰硬。现实治理中容易出现两种偏差:一种是只讲监管处罚、缺少帮扶引导,简单“一罚了之”,忽视小微企业“不会改、改不起”的客观困境;另一种是监管宽松软,搞“放水养鱼”,对企业弄虚作假、形式整改默许纵容。落实到生态环境治理,就是坚持法治原则,划清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边界,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手软,坚决纠治纸面整改、虚假销号。
一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精准区分主观违法与客观短板。针对私设废气旁路、无证排污、排污许可系统虚假填报、恶意停运治污设施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严格立案查处,用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违法必究。在处置企业的同时,同步倒查属地日常监管履职情况,对核查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等履职缺位问题依规追责,厘清权责边界,防止把企业主体责任简单转嫁给基层,也杜绝以整改程序代替责任追究。
二是完善整改实效核验机制,严防“纸上整改”。督察整改成效不能以企业报送方案、提交书面材料作为销号依据。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整改复核验收,把现场工况作为评判核心标尺,重点核验废气收集负压效能、治污设施实际运行状态、排污许可填报与现场实际一致性。对仍在使用水浴除尘等《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明确的低效工艺企业,紧盯工艺替换实质进度,坚决杜绝整改“做材料、做表面”。
三是规范涉企环保检查,做到“守法无事不扰、违法利剑高悬”。落实湖南省“扫码入企、联码督查”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湘易办—扫码入企”和“湖南营商码”核验,落实“综合查一次”。对石墨、碳制品这类县域产业集群,实现检查全程留痕,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减轻合规企业负担;对投诉集中、排污风险突出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以刚性监管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为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以“亲”补短板:靠前帮扶化解转型堵点
亲清政商之“亲”,绝不是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也不是简单“一罚了之”的冷漠执法,而是守住法律红线前提下的主动靠前服务。在生态环保领域,“亲”体现为依法依规靠前服务、技术赋能、要素托举,帮助实体经济破解绿色转型现实难题。
郴州石墨、机制炭产业以县域中小民营企业为主,普遍存在环保专业人才短缺、对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掌握不充分、技改投入压力大、手续办理不熟悉等现实困难。如果只依靠企业自主摸索,很容易出现整改方向跑偏、投入低效、改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推行“执法+技术帮扶”一体化工作模式。组建由生态环境、行业工艺专家构成的帮扶专班,把技术指导嵌入督察整改全流程。针对废气集气系统改造、污染治理工艺选型、环评变更、排污许可申领填报等共性痛点,下沉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对于仍使用低效除尘工艺的企业,不只简单下达处罚文书,同步讲清国家技术导向,提供成熟可行的替代技术路径,指导企业科学编制改造方案,避免企业盲目投入造成资金浪费。
二是打通绿色技改要素供给渠道。联动发改、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把合规化绿色改造纳入绿色信贷、技改奖补支持范畴,优化小微企业绿色融资审批流程,缓解“想改没有钱”的现实矛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推动行业龙头共享成熟治污经验,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获取成本。依托商协会收集梳理产业集群在环保改造中的共性诉求,及时反馈职能部门,推动政策优化。
三是优化环保审批事前指导服务。针对环评与现场建设不符、排污许可填报错漏、监测台账缺失等高频问题,面向县域产业集群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和实操辅导。建立小微企业环保咨询绿色通道,在企业技改、扩产前期主动介入提示,尽量避免企业建成投产后才暴露出手续、设施短板,减少重复建设损失,把服务做到问题发生之前。
以“分”精准施策:一企一策避免一刀切
石墨、碳制品行业企业规模参差不齐,发展基础差异较大。践行亲清政商就要坚持因企施策,不搞一套标准“一刀切”,落实“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分类处置思路。由行业协会协助甄别企业整改意愿和实际能力,为分类施策提供依据。
对具备产业基础、主观上愿意整改提升的市场主体,用好“亲”的帮扶,在严格标准前提下,通过技术指导、要素支持推动企业完成工艺迭代、补齐环保设施、完善各项手续,推动企业走上绿色合规发展道路,保留县域实体经济的根基。对拒不落实整改、工艺装备落后、整改无望的企业,严守“清”的底线,依法依规推动退出淘汰,破解“劣币驱逐良币”,为合规经营企业腾出市场空间。
建议以本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在郴州全域开展石墨—碳制品行业拉网式专项排查,建立完整企业台账,同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帮扶清单。既不搞“一关了之”,也不搞“放水纵容”,兼顾乱象整治和优质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要以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为抓手,统筹严格督察整改与产业提质升级,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实现绿色蝶变。
以“联”建长效:个案整改上升行业治理
环保督察的目标不止于处置个案,更要推动行业系统性治理,把督察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构建“发现问题—执法处置—技术帮扶—制度完善”的完整闭环。
一是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督贯通协同。借鉴省政协与省纪委监委联动督办重点提案的经验,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路径。一方面紧盯企业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纠治基层履职两种倾向:既要纠治监管宽松软、履职不到位,也要纠治简单化、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更要追溯选择性执法、趋利性处罚背后的利益勾连和作风问题。引导基层干部做到敢监管、善服务,厘清政商交往边界。
二是激活行业协会桥梁功能,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依托商协会收集梳理产业集群在环保改造中的共性诉求,及时反馈职能部门,推动政策优化;引导行业开展自律自治,构建政府监管、协会自律、企业自治的多元治理格局。
三是将生态环境领域助企纾困纳入“企业服务年”行动。面向县域中小制造企业建立环保联络员机制,把监管的刚性和服务的温度结合起来,在守牢生态红线的同时保护民营经济活力。
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相辅相成,优化营商环境不等于放松环保要求,严格环保监管也不等于否定实体经济。郴州石墨行业暴露的问题深刻启示我们,生态领域落实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核心就是把握好“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尺度,具体到实践中,就是“亲而不松、清而不冷”。既要以“清”守住生态法治底线,对违法行为坚决亮剑;又要以“亲”做好赋能帮扶,帮助有条件的小微企业迈过绿色转型门槛。刚柔并济、标本兼治,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向共赢,为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县域治理实践参考。(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研究员,湖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智库协同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