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地公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30天内有异议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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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鲁人社发〔2022〕11号)和《滨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试行)》(滨人社发〔2022〕9号)相关规定,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有异议,请及时向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同时提供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0543-8197037,地址:惠民县文安路162号202办公室。

公示期满若未接到欠薪投诉举报,视为公示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附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docx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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