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乘客自己故意弄倒摩托车
转头却向司机索要
医药费、误工费
遇到这样的“事故”
摩的司机不仅要担心赔钱
还可能被多人围住、威胁报警
这不是普通的交通纠纷
而是一场事先设计好的
“碰瓷”骗局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4名被告人专门盯上摩的司机,将人诱至偏僻路段制造事故,再以受伤为由索赔。最终,4人均因敲诈勒索罪获刑。

图源:海沧区法院
案情回顾
多地作案
专挑偏僻路段“出事故”
2024年5月起
刘某、詹某先后纠集林某、吴某
将目光盯上了靠摩托车载客谋生的司机
几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刘某、詹某主要负责寻找摩的司机
假装普通乘客搭车
并提出前往较为偏僻的地点
待摩托车行经路况较差的路段时
趁司机不注意
故意制造车辆倒地事故
摩托车一倒
骗局便进入下一步
两人以受伤为由,向司机索要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为了迫使对方掏钱,他们还通过反复纠缠、聚众造势、扬言报警等方式施压。而林某、吴某则负责提前物色作案地点、接送同伙,并在索赔过程中配合施压,敲诈得来的钱款由4人共同分配。
团伙辗转省内多地接连作案
刘某、詹某分别参与敲诈勒索13起
涉及金额27982元
林某参与8起,涉及金额17882元
吴某参与7起,涉及金额10817元
法院审理
不是交通索赔
而是恶势力敲诈勒索
海沧区法院审理认为
4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
以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
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属于恶势力组织
本案中,4人并非真正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依法索赔,而是事先预谋、分工配合,故意制造事故,再利用司机担心承担责任、害怕纠纷的心理索取钱款。4名被告人敲诈勒索数额均属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
法院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
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退缴违法所得
均用于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警惕“软暴力”敲诈勒索
近年来
一些违法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不法分子借助
制造纠纷、言语威胁、聚众施压等
“软暴力”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本案中的4名被告人
正是利用摩的司机
担心事故赔偿、害怕耽误营生的心理
在载客过程中进行敲诈勒索
法官提醒:摩托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对乘客要求前往偏僻、路况复杂的地点,应格外留意安全风险。如果途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依法处理。遇到对方多人围堵、反复纠缠、言语恐吓或者索要明显不合理赔偿时,要尽可能保存现场照片等证据,切勿仓促私了。
※ 编辑:周详 ※ 校对:林维曦
※ 审核:郑舒平 陈祥旺
※ 来源:综合厦门日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