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了解到,经过一波三折的调查,一场虚假诉讼阴谋浮出水面,始作俑者终受到处罚。
男子袁伟(化名)莫名卷入官司,一女子贾梅(化名)称在他店内“消费10元却误刷卡1万元”。一审、再审过程中,贾梅提交的刷卡凭证显示收款方确为袁先生店铺,法院据此判决袁先生返还1万元。“可我从没收过这笔钱啊!”袁先生向北京东城检察院申请监督。
北京东城检察院于2023年6月接到这份民事监督申请后,开展调查核实,调取贾梅信用卡交易明细,确认1万元消费记录真实存在,且交易商户名称确实是袁先生店铺。交易记录印证了原告的说法,法院判决似乎没有问题。
此后,检察官在与袁先生深入谈话中注意到,袁先生提到自己的POS机是托朋友在网上办理的,早就停用了。检察官循线向POS机公司核查设备记录,查实袁先生名下POS机自2021年3月起便再未使用过,这比贾女士刷卡时间还早7个月,POS机绑定银行卡也确未收到涉案的1万元。
检察官再次向POS机公司调查核实,查到还有一台登记在方朋(化名)名下的POS机使用过袁先生的商户名称,涉案1万元也转入了方先生的账户。检察官通过银行开户信息联系到方先生。
据方先生称,他持有的POS机也是在网上办理的。关于涉诉1万元的刷卡用途,并不像之前认定的那样。早在2021年10月,贾女士就在方先生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这1万元就是部分购车款。但没过几天,贾女士声称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款,却没把车开过来,方先生不同意,双方遂产生纠纷。因双方多次在店内发生争吵,且纠纷还未完全解决,方先生和店员都对贾女士有印象。
检察院办案期间,贾女士始终不肯露面。但贾女士的前夫承认,涉诉1万元确实是用来买车的。为了拿回这笔钱,贾女士想出这个办法,即捏造事实起诉刷卡信息中的商户。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检察院决定以此案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对裁判结果提出监督;同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原告贾女士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司法惩戒。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决定对原告贾女士的虚假诉讼行为罚款5000元。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菲提示:如果您或身边亲友遭遇虚假诉讼,对方提交的证据纯属虚构,切勿坐视不理!要积极应诉,主动向法院提交证据。若法院判决已生效,可依法申请再审,再审无果,即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此外,不要随意把身份证、银行卡、POS机借给他人;尽可能杜绝现金大额交易,转账时规范备注;签字、摁手印前,务必先看清内容;重要节点交易沟通留存原始记录,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发现他人虚构债务、串通打官司转移财产等行为,及时固定证据,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