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一男子驾驶动力冲浪板在乐山港航道通航水域冲浪,穿梭于往来游船之间,其行为存在碰撞、落水等安全风险,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景区管委会海事处执法人员发现后,随即驾驶执法船跟进制止,开展安全干预,维护水上通航秩序。


事情发生后,景区公安分局立即介入调查处理。涉案人彭某到案后主动说明情况,鉴于其违法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对移交的其他涉嫌违法行为,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中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相关规定,对彭某处以2000元罚款。

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景区始终把市民、游客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此前,已发布相关水域管理通告,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选择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开展水上运动,避免在通航航道、游船密集区域等危险水域冲浪、漂流,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水域环境。
消息来源: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