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确诊胃癌晚期后突遭辞退,劳动仲裁判赔11万元,公司不服起诉:他的产出不达标;当事人:我只剩10个月生命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6年9月,广州的李宇(化名)拿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刻,心里稍微松了一口气。

9月11日,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及医疗补助费共计约11万元。

但他没想到,这只是另一场漫长消耗战的开始。

公司拒绝执行裁决,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宇也随即起诉,案件进入一审。

彼时,李宇已是胃癌晚期患者,医生告诉他若是预后不好,生存时间只剩下10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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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确诊胃癌后突然被公司辞退

李宇今年33岁,在广深销售行业摸爬滚打近十年,手头积累了不少客户资源,长期是所在公司的销冠。今年1月,他经过三轮面试,薪资上调20%,慎重跳槽入职观远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大客户销售,试用期六个月,月薪约16000元。

入职后,他提前完成新人培训考核,签下了《2026年销售目标责任书》,年度合同额目标160万元。

李宇提供给记者的考核打分表显示,多个核心业务能力项目上,他都是合格。唯独“开单”这一项,还是零。

“销售开单需要周期,尤其是在大客户销售领域。”李宇给记者展示了公司系统的截图,上面记录着三家客户商机的推进进度。“客户明确表达过意向,我们开会时也讨论过可能在什么时间成交。”

5月20日,李宇因腹部持续胀气去医院做了胃镜。他每年都做体检,入职体检也没有任何问题。但这一次,结果犹如晴天霹雳:胃癌晚期。“我当时症状很轻,就是有点胀,也不痛。”他说,“没想到一发现就是晚期。”

确诊后,他第一时间告诉了直属领导,随后向公司请假。公司批了15天病假。

病假结束后,他回到公司协商后续事宜,想依法使用企业职工的医疗期保障,但公司HR和领导称他“绩效不达标”。6月16日,公司通过微信向他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从确诊到被辞退,不到一个月。

“我1月到5月,考核都是通过,未曾就绩效问题约谈我,给我正常发工资、发绩效。”李宇说,“但是后来他们说正常发工资,不等于考核合格,还说我没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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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记者致电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确认公司已知晓李宇身患重症,对裁决结果不认可,已提起诉讼。

“我们此前有过协商,他的产出达不到公司的标准,也是我们走仲裁流程以及一审流程的核心依据。”该工作人员说。

当记者问及公司是否知道法定医疗期时,对方强调“在知晓他生病之前,早已觉得他不合适了。可能有公司操作的滞后性,但是本质上来讲,他不合适是在先的。”

万一人走了但案子还没完,

该怎么办

李宇现在申请了失业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帮他交一段时间的医保。

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目前他正在接受一线化疗,医保可以报销90%左右。但接下来换二线治疗方案,自费压力很大。

来源:钱江晚报、潮新闻

封面由AI生成,图文无关

信息时报编辑:黄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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