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涨到50元!绍兴这项待遇提高,家有失能老人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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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绍兴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围绕提高待遇标准、优化待遇开启时间等方面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减轻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

此次调整的最大亮点是长护险待遇标准的提高。重度失能Ⅰ级机构护理支付标准由原来的40元/床·日提高至50元/床·日,居家护理支付标准和时长保持不变。新政还明确居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支付标准和支付限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护理。

新政还改变了以往调整护理方式需等到次月才能享受待遇的做法。今后,参保人员无论是变更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还是调整护理服务方式,长护险待遇均自办理当日生效,实现“无缝衔接”,不再有“空窗期”。

长护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长护险参保人员已超469万,累计2.62万名失能人员享受待遇,减轻家庭照护经济负担2.83亿元。全市遴选定点长护服务机构110家,在册护理人员3311人。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申请享受待遇。其中,线上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入“浙里长护在线”,选择“我是长护申请人”后点击“资格申请”;线下,监护人或代办人可携带身份证、自评表、申请表以及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病历等材料,到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想进一步了解长护险政策,可拨打绍兴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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