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求职为幌子的新型诈骗多发,不少企业因轻信求职人员遭遇财产损失。为严厉打击此类涉企诈骗,守护企业合法权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街道派出所于10月10日远赴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抓获一名假借应聘入职、骗取并变卖企业配送车辆的违法行为人李某。
经查,10月5日,李某主动联系高新区(新市区)辖区一家外卖配送站点,咨询招聘岗位、了解入职流程,全程态度诚恳、配合度高,取得站点工作人员信任,双方约定10月7日正式入职上岗。
10月7日,李某办完全部入职手续,站点按照工作要求为其配发配送运营车辆。然而,李某拿到车辆后,并未开展任何配送工作,而是打算将车辆变卖牟利。当日,其以200元低价,将企业运营车辆私自变卖。
此后,站点工作人员迟迟不见李某上岗,多次联系核实情况。为拖延时间、掩盖违法行为,李某编造各种理由搪塞。“我刚来不懂工作流程,家里母亲生病,我得在家陪护几天。”以虚假说辞稳住工作人员后,李某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拉黑,彻底失联。
10月9日,配送站点多次联系李某无果,确认车辆被骗变卖、李某失联后,立即向迎宾路街道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副所长周耀强带领民警田科、周鹏快速梳理案件线索、固定相关证据,很快锁定李某藏匿于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为尽快抓获违法行为人、维护企业权益,10月10日,办案民警驱车奔赴福海县开展跨区域抓捕。民警克服异地办案路途远、摸排难度大等不便,经过细致走访排查、定点蹲守,于当日23时许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并连夜将其带回乌鲁木齐。
经警方调查核实,李某对自己假借应聘入职名义骗取企业车辆、私自变卖获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广大企业、商户招聘用工时,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仅凭口头沟通就轻信求职人员。对新入职员工,可做好身份信息备案、岗前观察试用,贵重设备、运营车辆、工具器械不要提前随意配发。一旦发现员工失联、财物被骗等情况,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及时报警,全力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魏春兰
编辑:段洁
审核: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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