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北京百斯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四项私募违规问题,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是相关私募基金募集完毕,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二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四是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应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百斯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属于投资与管理行业,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