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轮车因其灵活方便、操作简单的特点
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尤其在农村地区使用率较高
但与此同时
其所引发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等交通违法行为也较为突出
成为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
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为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各类突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万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紧扣摩电车风险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部署,将整治触角延伸覆盖至广大农村地区,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涉摩涉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现将分水大队查获的两起三轮车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案为鉴,树牢安全出行意识。
用油布刻意遮挡货厢
自以为能躲过检查
10 月 5 日 7 时许,分水大队民警辅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处警工作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行至附近,突然异常地斜向停靠在路边。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只见该车货厢被油布遮盖得严严实实,几名乘客正按照驾驶人的安排,陆续从货厢内下车。

经查,该车驾驶人姓张。据张某某陈述,当日清晨他驾驶三轮车前往教堂,恰遇三名邻居顺路同行。张某某心存侥幸,认为清早时段不会有警察检查,便让三名邻居坐进货厢一同前往目的地。为了掩盖货厢载人的违法行为,还特意用油布将货厢遮挡严实。临近目的地时,张某某远远看见路边闪烁的警灯,慌忙靠边停车、快速疏散车厢内人员,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不料还是被民警发现,当场查获。
张某某驾驶低速电动车货厢载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赶场图方便
骑三轮车带家人同行
当日 11 时 07 分许,分水大队民警辅警在 G243 国道 51 公里处开展路检路查时,又查获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案例。

据驾驶人余某某陈述,当天他和家人前往余家赶场,为了图方便,就开着三轮车代步,并忽略安全隐患让家人坐在上面同行,没想到快到场镇时遇到警察被现场查获。
余某某驾驶低速电动车违规载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
而是督促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因为三轮车违法载人
真的很危险
三轮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薄弱,其功能为载货专用,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违法载人后会改变车辆重心,转弯、刹车时极易发生侧翻、甩落乘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因缺少防护,极易造成伤亡,后果不堪设想。
交通整治不打 “休止符”,出行安全没有 “侥幸窗口”。广大农村群众赶集、走亲访友、短途出行,请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拒绝搭乘三轮车货厢。三轮车驾驶人切勿贪图一时便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冒险,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平安文明出行。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警
责任编辑丨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