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区启动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明确四类重点打击对象:跨城非法营运 7 座(含)至 9 座(含)客车、跨城定线运输的 “顺风车” 拼车、非法营运 “营转非” 大中型客车,以及农牧地区非法营运和 “大车少座” 面包车。
按照整治方案,交通、公安部门将联合梳理违法线索,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线索布控,实施精准打击。各盟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与交管部门建立 “握手机制”,畅通线索移交、信息互通渠道。集中整治期间,各盟市联合执法检查每周不少于 1 次,可根据实际加密检查频次、延长执法时间。重大节假日,交通部门可派驻人员进驻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联合值守,快速处置非法营运预警线索。
在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我区同步优化客运供给,推动定制客运开进机场、火车站、景区、校园,引导包车企业优化运力,增加合规小型旅游包车投放。联合排查农牧区客运车辆私自加装站立区、超员超载等安全隐患,从源头化解风险。
整治分为两个阶段,集中整治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2027 年 3 月起转入常态化治理,动态更新整治台账,紧盯节假日等关键时段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通知要求,各盟市交通、公安、文旅部门健全协同整治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动态调整执法力量,优化联合执法模式,做到边整治、边评估、边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 记者赵鹏飞
编辑: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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